房产问答

华裔等「新移民」是否需要承担美国的「历史责任」,支持对奴隶制度等历史错误的现实弥补?

得居置业顾问:

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有趣的悖论。首先「承认」是个伪命题,毕竟没人否认奴隶制历史的存在。但「承担」这个说法就很有意思,我打算用一道题考考@David Rand。假设有个父母以及其祖先一直以来都是生活在非洲的黑人,于2016年加入了美国籍,请问他该如何「承担」奴隶制的责任?换句话说,作为一个本人以及其祖先和美国奴隶制毫无关系的黑人,他是应该作为「被害者」立场还是「加害者」立场?第一种情况,如果David Rand认为其属于「被害者」,那就是以肤色来划分立场。就如奥巴马也不过是肯尼亚的第二代,祖先并不生在美国,但不妨碍他和他的老婆一样把自己当作奴隶制的受害者,发表了「奴隶的后代住进奴隶建成的白宫」这类言论。如果这等按种族划分立场的逻辑成立,那逻辑就很清楚,不问历史渊源和出身,只看肤色种族。我们就把人打包成白人、黑人、亚裔,不管你是在美国的第几代。按这个情况,所有华人,无论是新移民还是有华人血统的旧移民都没有承担奴隶制的责任,因为按照肤色,华人属于历史上被压迫的一方,是「被害者」,反而应该让白人为他们的历史道歉,更没有为了白人对黑人的负罪感而割让自己权利的道理。白人的历史责任,自然由白人承担,一如因为「奴隶制」负罪感给黑人的各种特权,一样由所有黑人一并接受。第二种情况,如果David Rand认为那个新加入国籍的黑人应该承担属于「加害者」的责任,那就更有意思了。这样的话必须追溯祖上几代人把黑人分成「美国黑人奴隶的后代」和「非美国黑人奴隶的后代」。如果查出你是后者,你也必须为前者让路,比如如果的祖先不是黑奴,而是非洲新移民,那你的大学入学名额就只能分给必须是黑人奴隶后代的学生了,和现在亚裔做得一样。这个就是以时间轴来划分,只有黑奴和华工的后代才有「被害者」资格,在民权运动以后入籍的华人和黑人一律算「加害者」,必须为前者的后代让路,承担「加害者」的责任。第三种情况,新移民不用承担历史责任。这个。。不是打自己脸么?毕竟人家的论点都是建立在华人必须承担「奴隶制」的历史前提上。从David Rand言论来看,他对华人是否应该承担历史责任的分类逻辑是第一种情况,但结论却是第二种情况,也就是所有华人不论是在美第几代人,都必须和白人一起负上奴隶制的道义责任,为黑人权利让路。这种强行「两全其美」的双标真是玩得溜。而对于黑人是否应该承担历史责任,他的分类逻辑和结论却都是第一种情况。好了,我想看看David Rand究竟如何选择来自圆其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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