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产问答

怎样才能移民美国

得居置业顾问:

投资100万或50万美元,确实可以移民美国,但是我相信楼主不会花50-100万买一个移民身份吧,这样代价太高了。最理想的方式是在美国能找到好的项目,既能赚钱,又能移民,一举两得。如果楼主对美国投资环境不熟悉,可以找个好的合作伙伴。 我所知道的一些投资移民信息,供你参考: 投资移民的条件 投资移民是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优先移民EB5移民签证,有关投资移民的法律是于1991年生效实施。 新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。用于设立一个新的商业性公司,合资和购买,以及扩展现有的企业,并雇用至少10名美籍或有资格在美国工作的外籍全职员工,新移民法对于能投资100万美元以及能创造10个以美国人工作机会的外国投资人,每年给予1万个具有永久居留权的移民名额。其中,至少3干个投资名额保留给在郊区或高失业率区的投资者,并规定,在郊区及高失业率区放宽限制,其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。所谓“郊区”,指大都会或人口总数达两万人的城市以外的城市。所谓高失业率区,指失业率高于全国比率1.5倍的地方。施行细则并规定,即使在大都会或人口总数在两万名以上的城市,因某种地理或政治的特殊情况,也可符合高失业率区的条件。 投资的资金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。施行细则规定,申请人应以外国经商纪录、个人及公司报税税单,及其他文件,证明所投资金的获得,均属合法,但不必证明该项资金来自国外。 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商业性企业,纯粹的房地产投资,买土地或住宅,坐等升值,不符合规定。该企业必须是新的,购买一项原已存在的企业,也不符合规定,但施行细则定有变通办法。所为新的商业性企业,包括下列三种: 1)创设一个全新生意; 2)收买陷於困境的企业,加以整顿或重组,并保留原有员工; 3)买卖已存在的生意,并加以扩充。所谓扩充,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%以上,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%以上。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,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。新的商业性公司可由一个人投资,也可两个人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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